T2O是拯救电视的新模式吗

图片来源:网络 电视与购物,这对好友已亲密多年,电视购物一直是电视媒体营收的重头。相关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电视购物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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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与购物,这对好友已亲密多年,电视购物一直是电视媒体营收的重头。相关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电视购物销售总额已超过1000亿元,未来将是一个4000亿的大市场。但是在早期通常是以非常生硬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比如说直接在电视平台推销商品、广告主直接以硬广形式在电视台播出商品信息……

到了中间阶段,CCTV-2开创了电视与购物更为紧密的合作方式,《幸运52》、《购物街》、《非常6+1》等节目横空出世,商品、价格等信息被披上了益智的外壳。如果说电视节目是的互动者得天下,那么这两档节目可谓是开先河者。《幸运52》从选手的选拔、到现场红黄蓝三方观众的参与支持,以及场外观众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实时参与,多充分调动了线上、线下的受众资源。而同样由李咏主持的《非常6+1》又因为“砸金蛋”环节,更增添了线上、线下的互动程度。

但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浪潮已经席卷而来,是每个传统行业都不得不承认的既定事实。无论融入与否,传统媒体也都纷纷被这股浪潮裹挟。电视节目的互动早就不仅仅限于台上、台下,电视内、电视外,况且这种参与还由于录播的缘故,常常并不能做到时间上的同步,而且,场景、技术的限制也不容许观众能够做到边看边买。

如今,电视与购物的关系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电视与电商。电视与电商搭界之后,并未一举就进发到“边看边买”,而是看后选择电商购买,而不是再去线下寻找、选择再进行购买。《舌尖上的中国》成为与天猫共同试水、联合推广节目中提到的食材、食品的范本。

去年,《女神的新衣》节目与电商的结合更加紧密,直接把电商搬到了荧幕中。旅游卫视的《鲁豫的礼物》中,观众在收看节目时用手机扫节目LOGO就可以购买产品。电视不仅变成了受众观赏节目的平台,更成为了商品展示继而直接把受众引向购物平台的渠道。而这一模式就是T2O(TV to ONLINE)模式。T2O模式是从电商的O2O(online to offline)概念细分出来的,这一模式将传统媒体、电商平台、产业实体三者串联成一个闭合的产业价值链。TV端所触发的“价值”需要通过一定的平台或渠道,在“O”端实现转化。

有分析称,这种模式不仅打破了电视台商业模式的瓶颈,更是为电商的竞争提供了突破——除了价格战、拓品类、拼物流等等一系列的胶着竞争,依靠与电视台的合作,在眼球经济上做文章。

今年,T2O的模式进一步拓展,不仅从电视节目中掘金,更开发了电视剧。在开年大剧《何以笙箫默》中,观众如果看上了剧中人物的饰品、衣服等商品,只需用天猫客户端扫一下东方卫视台标就能进入天猫搭建的互动专区,在专区页面观众可以看到与电视剧同步上新的钟汉良、唐嫣电视剧同款服装,还提供互动购买优惠,实现边看边买,前提当然是,你要装上天猫的手机客户端。

但是,T2O一定是电视的救世主吗?这可不一定,在笔者看来,这由几方面决定。

1、电商的参与是否到一定程度

商品是否为节目或电视剧专门打造,电商是否会针对相关品类进行促销、推广……这些都关系到电商与电视台品牌的共赢程度,如果电视台的T2O只是电商广告的另一种形式,那么这种创新则可有可无。

2、节目或电视剧类型是否适合商品售卖

T2O的节目或电视剧在类型上非常受限,并不是所有节目或电视剧都能够按照这一流程进行打造,不具备可复制性。

3、T2O模式受关注不代表节目或电视剧受关注

模式的创新能够在一时引起受众或业界的关注,但是节目或电视剧能够收获稳定的收视群体,最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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