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戛纳广告节论坛关键词(二)艺术与广告的碰撞

IT'S NICE THAT : WHEN ART AND ADVERTISING WORK IN HARMON...

IT'S NICE THAT : WHEN ART AND ADVERTISING WORK IN HARMONY
是的,你没看错。IT'S NICE THAT是一家公司的名字,19日在今年戛纳新增日——艺术与广告日,讲述了“当艺术与广告和谐相处的奇妙创意”。
论坛讲述了2013年大红广告——让人咋舌的汽车广告 米兰街头潜艇追尾SMART——背后的故事。
这艘“潜艇”突然从意大利米兰地下钻出,并撞毁了停在路边的一辆Smart。路人们被这景象所震惊,纷纷靠近围观,而此时潜艇指挥官和士兵们从“潜艇”上爬下,煞有介事地向人们解释情况。这是优普救援公司委托广告公司设计的一则广告,旨在向公众宣传企业的业务以及对意外事故的必要警惕性。




行为艺术遇上品牌原来可以产生如此奇妙的魔力。
该公司主编 Rob Alderson认为,2011年品牌和艺术因为广告而和谐并持久地在一起,只要有提升产品需要,艺术就会给许多有名的创意提供帮助。随着新近的数字和社会化媒体的出现,广告和艺术的界限并且越来越模糊。
在这样的情况下,品牌以及创意需要有新的方式方法。
最聪明的品牌,应该是:
是会创造一些囊括进观众的广告项目。这些广告项目能够吸引用户的参与、观点以及创意。以上的例子就能够说明这样的趋势,广告不在乎任何艺术行为,只要够艺术、够夸张、够炫目,同时又需要能够融入品牌。所有的人都在热烈讨论这样的事件,广告本身就有了传播的巨大能量。
这种创意是数字、体验以及再创造的过程。而且更进一步,这种再创造是能够预示未来的,并且代理公司如果吸取了这个概念就能够上升到前100位的。
最优秀的创意,应该是:
1,需要产生共鸣(广告应该是令人兴奋的,原创的,具有视觉冲击性的,有参与的,并且有良好的执行)
2,需要有相关性(创意的时候需要想到这是什么人想在网上看到,它是什么,他们想分享什么)
3,具有约束力(做广告是需要考虑这样的问题,这是品牌想要的广告吗?如何平衡品牌与广告项目?品牌是否在这个项目具有主导权?)
而且他认为,2014年戛纳设立品牌娱乐营销的目的是,给品牌的原创和内容给一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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