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2月2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10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制定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2月2日讯,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10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制定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标准》中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并且《标准》还明示了各个等级评定的申报条件、鉴定方式等细节,制定了本职业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各等级的工作要求等。

内容原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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