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点评|技术创新也是一类IP

2016中国广告长城奖互动创意暨媒介营销奖·评委点评这些年,行业内一直在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技术重要还是创意更重要?...

2016中国广告长城奖互动创意暨媒介营销奖·评委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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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行业内一直在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技术重要还是创意更重要?

2016中国广告长城奖互动创意奖、媒介营销奖的终审现场看,一些案例已经很好地结合了这两点。这是因为,新技术的出现不再像之前几年,带给受众那么大的冲击,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了一种突变性。比如,目前比较火的VRAR、脸部识别技术等,其实都只是另一些技术的延续,技术跨越的幅度不是很大。

不过,还是有很多广告主利用新技术做出了成功的案例,因为这些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刚好追到了那个最热点的技术。所以,在我看来,技术创新其实也是一类IP,它就是一个新闻事件。

因此我认为,现代的创意必须要有新闻性。许多公司之所以专门开设创意部门,或者在执行中去努力突破,其实也是希望去创造一种新闻性的东西。

当然,结合技术需要有平衡,核心的东西还是不变的,需要有洞察,也需要回到创意本身。要注意的是,很多案子其实并不需要多领先的技术,而是刚好用到那个契合点。

所以,当下的广告公司的总的目标,是让这个案例更加有新闻性,传播的更好。

——华扬联众广州执行创意总监聂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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