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立正挨打”背后:互联网反垄断“山雨欲来”

经过 4 个多月时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阿里“二选一” 等垄断行为调查终于尘埃落定,182.28亿元罚款也成为反垄断史...

经过 4 个多月时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阿里“二选一” 等垄断行为调查终于尘埃落定,182.28亿元罚款也成为反垄断史上“最贵罚单”。


4月12日,阿里巴巴CEO张勇回应表示,预计监管部门的反垄断处罚不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会作出更多行动减少商户经营成本。


调查期间,阿里市值从2020年末5.6万亿港元左右跌至2021年4月9日4.7万亿港元,蒸发近七分之一。在张勇回应后,截至当日收盘,阿里股价涨幅6.51%至为232.2港元,市值重回5万亿港元时代。


继去年末互联网反垄断风暴后,阿里被罚再度让“垄断”一词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平台经济日趋强大的今天,互联网巨头的一举一动都将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最贵罚单”的祭出,也标志着国家层面的互联网反垄断正在重拳出击。



20210415101158000000_1_72.jpg

“立正挨打”


伴随互联网巨头崛起,“二选一”渐渐成为消费市场的“潜规则”。所谓“二选一”,就是平台禁止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这一行为不仅切断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赚钱渠道,而且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例如2019年6月,家电品牌格兰仕发布《关于格兰仕在天猫平台出现搜索异常》声明,指出自2019年5月28日拜访拼多多以来,格兰仕在天猫平台的搜索端陆续出现异常,导致618促销期间格兰仕及合作伙伴的正常销售遭受严重影响。


同年10月,阿里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在微博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这一“嚣张”回应也激起了消费者和商家的强烈不满情绪。


一年后,“朴素”的“商业规则”便被打破。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对阿里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可能符合“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情形,进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4月10日,反垄断调查结果落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阿里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


判决书显示,2015至2019年,阿里平台的CR4指数(市场集中度指数)分别为99.68、99.46、98.92、98.66、98.45。近5年来,当事人市场份额较为稳定,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其他竞争性平台对当事人的竞争约束有限。


中信证券在研报中指出,从比例而非绝对额来看,处罚相对理性和温和。此外,近200亿元的罚款固然是一笔庞大支出,但预计阿里巴巴尚可承受。


当日,阿里巴巴在其官微快速作出回应: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4月12日上午,阿里巴巴集团召开会议,就反垄断政策下的行政处罚进行讨论。张勇表示,公司会把更多已成熟的业务转为免费,并且已准备数十亿元资金支持新项目,还将加大投资以提高商户培训。



20210415101140000000_1_69.jpg

反垄断“重拳”正在路上


近年来,互联网巨头凭借着资本与流量优势,影响力拓展至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已经具备单方面制定规则的能力。针对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优势打压对手行为,世界各国的监管部门都在紧锣密鼓进行着一系列反垄断动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樊鹏、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李妍发表在《文化纵横》2021年第1期(2月刊)文章中指出,国家体系对技术巨头认识的转折出现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标志性事件是剑桥分析利用脸书的共享数据和偏好剖面(personal profiling)技术对美国大选的干预,这也使更多决策者认识到外国势力更易渗透。


全球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反垄断案例之一就是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在2020年10月9日发布的长达449页反垄断调查报告,谴责苹果、亚马逊、谷歌和脸书利用“致命收购”打压对手、收取过高费用和迫使小企业签订“压迫合约”的垄断行为。


“技术公司参与实施的社会封锁,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政府对海、陆、空及其他领域和空间的自然封锁,它具有更多新型特征,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影响,可能会超乎既有历史经验的想象。”上述两名作者表示。


在我国,《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出台,但主要对象集中在医药、化工、汽车、通讯等领域,而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相对宽松。


直到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将互联网新业态列入其中并大幅提升了处罚标准;同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的反垄断指南草案,将基本制度、规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互联网平台公司。


今年,除了对阿里开出“最贵罚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对互联网领域10起违法事实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阿里、腾讯、京东、字节跳动、美团等十二家企业被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指出我国平台经济总体态势向好,但在快速发展中风险与隐患也逐渐累积,要求充分发挥阿里案警示作用,明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知敬畏守规矩。


重拳之下,针对阿里的反垄断只是个开始,平台经济新秩序正待形成。

京ICP备0500930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659号 / 110102000907号

Copyright (C) by www.maad.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